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婚外情没有涉及上述行为,则不会产生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分配财产时,受害者在无过错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适当支持或照顾。其中,法律规定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有重婚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如果婚外情没有涉及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就不会产生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分配财产时,你可以请求法院考虑到受害者的无过错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支持和照顾。法律规定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有重婚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离 婚 损 害 赔 偿 标 准
江苏省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指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由法官酌定。这一标准旨在保护无过错配偶的权益,促进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
江苏省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旨在保护无过错配偶的权益,促进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法律规定过错配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该标准明确了具体的赔偿情形和裁决程序。在离婚损害赔偿中,要充分考虑受害者的无过错情况,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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