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与质押权的区别
时间:2023-05-03 08:00:15 4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质权与质押权的区别

1、质权与质押权并不存在区别,一般情况下经常会将质押权缩写为质权,质权又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而这两种才是不同类型的质权。

2、质权和质押权到底是不是同一种类型的担保物权,这一点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是没有争议的,即两者是同一概念,属于同一种类型的担保物权。质押权,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简称质权,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概念以及特征等。

二、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

1、担保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2)

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

(1)

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

(1)

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

(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发挥担保作用。

三、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质权和留置权具体区别如下:

1、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设立。

2、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以实现。

5、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全文7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新时间:2023-10-20 17:50:51
查看质押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质押 最新知识
针对质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质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