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的犯罪构成
时间:2023-07-21 14:53:50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

失火罪与纵火罪的区别

1、客观上的区别

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纵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纵火行为,纵火罪即能成立。

2、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失火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纵火罪:纵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的区别

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纵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

失火罪:是过失行为

纵火罪:是主观故意行为。

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注意:失火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如果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就当然地承担报警和灭火的义务。如果行为人在由于自己过失引起火灾并且在能够报警而未报警、能够灭火未扑救火灾,而是任由火灾发展扩大,自己逃离现场的,则会转化为不作为的纵火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新时间:2024-01-07 17:30:07
查看犯罪构成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犯罪构成 最新知识
针对失火罪的犯罪构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失火罪的犯罪构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