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
失火罪与纵火罪的区别
1、客观上的区别
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纵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纵火行为,纵火罪即能成立。
2、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失火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纵火罪:纵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的区别
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纵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
失火罪:是过失行为
纵火罪:是主观故意行为。
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注意:失火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如果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就当然地承担报警和灭火的义务。如果行为人在由于自己过失引起火灾并且在能够报警而未报警、能够灭火未扑救火灾,而是任由火灾发展扩大,自己逃离现场的,则会转化为不作为的纵火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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