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
申请条件
将公积金个人账户变为停止按月正常汇缴状态的业务
办理材料
1.《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证明书
3.退休审批表或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应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
3、中心柜员审核材料后,打印出“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连同变更业务明细表单位联一起交给单位经办人
办理时间
市办事处:8:30-11:4513:00-17:00
区县办事处:8:30-11:4513:00-17:00
办理地点
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点:阜新市海州区和平路24号
联系电话:0418-28263130418-2826975
全文3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