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以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立案。
一、法院对非法示威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集会游行举行过程中有哪些情形应予制止?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越过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置的临时警戒线、进入本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定场所周边一定范围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三、非法聚会规定的人数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聚会来说并没有严格的要求其构成违法的具体人数要求,非法聚会指的是在集会、游行以及示威活动中具有法定情形构成的犯罪,因此没有人数的规定,构成非法聚会的法定情形第一是,在举行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时候没有申请或是申请没有通过,第二是拒绝解散队伍,第三是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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