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对境内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所得,这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法人合伙人取得的投资性收益,符合条件可免税
《规定》明确合伙制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其企业所得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政策执行,符合免税条件的,按免税收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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