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或者属于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员的证明;
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三)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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