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方式:
一、支付转让型。
二、债务重组转让。
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
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一、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一般是可以转让的。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转让可以改变原合同约定吗?
需要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确定,可以协商解决。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后能不能起诉
债权转让后能起诉,但须满足起诉的要件。相关法律规定,因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债权转让后能起诉。
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类型如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
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型交易还是货币型交易。
4、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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