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当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断交公积金,一般还是会影响贷款利率得。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山东省内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对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1、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50年
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配偶除外)、担保人年龄均不得超过男65周岁,女60周岁。
2、借款人若商贷未还清可贷额度或将受影响
当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及本次申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这是什么意思呢?采访中,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贷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这一条主要是用来计算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根据其还款能力才能决定其贷款的可贷额度,这样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房贷风险。”
3、异地缴存济南购房须有本地人做担保
在《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了需要必须提供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的几种情况,其中包括省内异地缴存而在济南购房贷款的情况。“借款人申请办理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一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之间不能相互担保。”这意味着,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公积金,而来济南贷款购房的,必须要有具有济南户口的在职职工充当担保人或者是共同借款人。
共同还款人除承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外,与借款人同样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贷政策。
二、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公务金贷款条件的,当事人贷款购买集资房时,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申请贷款。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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