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借给他人使用是违法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家发现可以用利息差的方式来牟取暴利,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秩序的管理,侵犯了利率管理制度和信贷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一些企业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这些公司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虽然这些公司在贷款时并未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是后来其将贷款擅自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已经和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相符,构成高利转贷罪。
一、有高利转贷罪吗
有。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怎样构成的
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构成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如果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者是资信情况并且随意评估有失水准,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而且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本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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