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委托人应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委托人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委托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受委托人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权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受委托人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受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委托人承办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委托人对受委托人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4、受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没钱如何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钱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级次、减少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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