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醋酸钠国家标准
时间:2023-07-17 08:22:17 23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业用醋酸钠质量标准,工业无水醋酸钠,工业结晶醋酸钠,含量大于等于百分之98-99,含量大于等于百分之58-60,游离碱小于等于百分之0.03,游离碱小于等于0.03,氯化物(CL)小于等于0.08,氯化物(CL)小于等于0.04,铁(Fe)小于等于0.006,铁(Fe)小于等于0.002。

环境保护法常识: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

凡排放工业“废水”中含有下列十九类有害物质时,其车间或车间处理设备出口的崐排放浓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1)mg/l

序号有害物质或项目名称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1汞及其无机化合物0.02(按hg计)

2镉及其无机化合物0.1(按cd计)

3六价铬化合物0.5(按cr6+计)

4砷及其无机化合物0.5(按as计)

5铅及其无机化合物1(按pb计)

6ph值6~9(2)

7悬浮物(水力排灰、洗煤水、水力冲渣)500

8生化需氧量(5天20)30(3)

9化学耗氧量(高锰酸钾法)50(4)

10硫化物1

11挥发性酚1

12氰化物1(按cn计)

13有机磷0.5

14石油类10

15铜及其化合物1(按c计)

16锌及其化合物5(按zn计)

17氟的无机化合物10(按f计)

18硝酸苯类5

19苯胺类3

注:

(1)凡排入流量小,稀释能力较差及供捕捞、养殖用水体的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度,跟据当地具体情况,从严掌握。

(2)指工厂废水总出口。

(3)造纸、化纤浆粕及制革三种“废水”和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系统的工业“废水”的生化需氧量排放标准可允许为200mg/l.

(4)造纸、化纤浆粕及制革三种“废水”的耗氧量排放标准可允许为500mg/l;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系统的工业“废水”的耗氧量排放标准可允许为200mg/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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