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如果一味地求便宜,就有可能存在假冒伪劣的可能性,如果价格与市场偏离,消费者应该有这方面的甄别能力。
在3月16日关于《网络团购电视购物陷阱多消费须谨慎》报道的文字实录。
在315来临之际,一些消费者也纷纷向我们反映他们遇到的消费陷阱,在这里我们也列举几种,提醒大家注意。请听报道。
今年2月,南昌市民张小姐在某团购网上以45元的价格团购了一瓶XXX护肤霜,该款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是180元,网上的价格仅是市场价的四分之一。因为看网上便宜吗,又有这么多人同时购买,再加上网上卖家保证是正品,所以就相信了。结果用了不到一星期,脸上就起了小疱疹,到医院检查说是化学成分过多,导致皮肤过敏。
随着网络团购的迅猛发展,实物质劣跟网站图片不符,不兑现全套服务、添加隐性消费条件,虚报参团人数等等欺骗手段不断增多。一位名叫小齐的消费者投诉说:原来参加过一个团购理发,结果剪到一半的时候,理发店居然不剪了,说团购有时间限制的,要剪完,就要再收钱,真想不到,团购有这么多陷阱。
对于目前团购市场混乱的场面,团购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XX律师表示,如果一味地求便宜,就有可能存在假冒伪劣的可能性,如果价格与市场偏离,消费者应该有这方面的甄别能力。
赣县消费者王XX去年三月份,通过电视购物花了两百多块钱买到一台高路华电磁炉,当时试了一下没问题,就收起来了,到10月份再拿出来时,发现电磁炉板面已经烂掉。发现问题后,王XX赶紧拨打电视购物广告上留的号码,希望能够把电磁炉修好。
当时他们答应很好,并且讲了会给我一个满意的服务,就告诉我这个地址,把这个东西寄过去。
将电磁炉寄过去后,王XX本以为会很快拿到已经修好的电磁炉,哪成想电磁炉一去不复返。对于类似的电视购物陷阱,赣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表示,我们也提醒消费者,在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商家是否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二售出的商品是否有售后保障。
消费欺诈无处不在,正规渠道购买的名牌商品竟然也有猫腻。前两天,新余市民小吴在超市购买了两箱蒙牛牛奶,奶箱上印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11月。回家后,打开包装却发现有4盒牛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0年7月,显然已经过期了。小吴气愤地说,我家人喝的时候说,牛奶里好像有沉淀,我还特意看了下箱子封口没过保质期,就是没想到这保质期竟然还存在内外不符的猫腻。
于是小吴向新余市消保局进行投诉。消保局刘XX认为,这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经过工商部门和商家协调,小吴获赔1000元。刘XX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候如果遇到了问题,本身需要做的工作,第一个是她要保留好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凭证,第二个就是一些相应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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