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住**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或购买农村住房的;
4、一次性偿还住**积金贷款本息;
5、一次性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6、按年提取住**积金偿还住**积金贷款本息。
7、职工与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①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②已承租廉租住房的;
③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景德镇住**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景德镇市住**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景德镇住**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职工填写《提取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在《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管理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审核后的《提取申请表》以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件和提取材料原件和提取凭证返还给职工。
4、受委托银行支付。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金额以转账或现金支票支付。
景德镇住**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提出申请办理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提取职工个人及其配偶的住**积金余额,不得超过要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支付房租
提取职工个人及其配偶的住**积金余额,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要支付的房租。
4、提取职工个人住**积金(缴存余额须在1000元以上)
提取后缴存余额须保留100元以上。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