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的材料
1、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在沪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外省市在沪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有外省市沪办建管处的,由沪办建管处在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2、已变更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
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验);
4、已更名企业盖章的法人委托书;
二、相关文件
1、《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上海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三、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注:企业名称变更办理时交已更名企业在沪印章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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