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双方的债务承担情况是有效的。但是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对外双方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对夫妻双方具有效力,对外不具有效力,不能对抗夫妻以外的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办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共同连带债务清偿;个人债务由一方自行清偿。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可以书面约定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外债由借款人承担。同时,为避免夫妻双方就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协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类似协议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各自财产和债务的约定,才能对抗对方的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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