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二、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未注册商标能使用吗
没有注册的商标就没有法律保护,吃亏的还是自己。但对于没有注册的商标,法律上也没有限制其使用,只不过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力度比较小而已。
商标注册后,是否必须加注注册标记,各国大都没有硬性规定,不过加注之后对商标能起到宣传和保护作用。在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起到突出商标的作用。有了注册标记使不法商人知道这个商标已经注册,再仿冒就有所顾虑了。但也有些国家规定用当地文字或记号标明该商标已经注册,如果不标明,一旦商标被侵权,注册机关和法院也不受理。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允许在商标未获准注册之前,就加上“注册商标”的标记,即使在商标的审定期间也不准这样做,否则,说法是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是欺骗消费者,商品会被停止销售。
注册商标必须使用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注册人的商标在该国获准注册后,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在该国使用其商标(规定3至5年必须使用的为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在当地规定期限内没有使用而被撤消的事例很少,除非有人了解某个商标长期不使用,而有碍他的商标在该国注册,对不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诉讼。在中国曾发生过这种事例,由于别人控告其注册商标3年时间没有使用,而注册人又提不出不使用的原因,商标就被撤销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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