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到六个月判决双方解除夫妻关系。但如果离婚诉讼过程中,出现了延期审理、诉讼中止等情况的,判决离婚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二、对方起诉离婚我不同意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三、在孕期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明文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认为夫妻感情以及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反之则不准予离婚。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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