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几岁
(一)按照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需要到18岁。
二、被收养人条件
(一)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三、收养的形式要求
在收养子女的形式要件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你若符合以上收养条件及收养程序的,就可以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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