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特征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和单位;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
一、违法票据付款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违法票据付款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票据的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票据的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4、在主观上一般是过失构成,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有:
1、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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