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该如何应对求职困难?
(1)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2)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3)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4)主动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
(5)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6)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7)了解社会发展动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免费享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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