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申办领事认证(直接认证)
二、设定依据
根据外交部相关规定
三、申请条件
四、办理材料
1.公证书原件,完整复印件1份
2.民事: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完整复印件各1份;
商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注意:双认证者,请提供上述1、2项目的复印件各两份。
3.涉及韩国婚姻者,须当事人亲自到省外办办理,并填写《涉韩婚姻领事认证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单认证:受理——审核——制件——审签——发件
双认证:受理——审核——制件——领事馆——寄送当事人
六、办理时限
参阅2017-9外交部、山东省外办、各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规定、费用一览表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四下午13:00-15:00政治学习,15:00-16:30对外)
八、收费标准
参阅2017-9外交部、山东省外办、各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规定、费用一览表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省物价局财政厅鲁*发(1999)300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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