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施工承包商能否缩短工期?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建设承包商在进行铁路工程施工时,应按标准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缩短工期。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前款规定,要求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缩短工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2)设计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上述违约金可从发包人应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3)设计人负责对工程设计文件中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设计问题事故的,设计人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当通过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程度和合同专用条款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设计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终止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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