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放贷时间,是根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之后确定的,大约是1-4周。
一般来说,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初审通过后,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申请人持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4、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即为复审。复审通过后,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申请人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7、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即可。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6、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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