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况有:
1、当事人同意终止合同的,无论终止原因是什么,无论当事人是否违约,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当事人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未约定违约责任如何主张损失
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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