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次结婚拿几个离婚证
需要出具最后一次的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二、第三次结婚显示三婚么
三婚户口本上怎么显示?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去看看大家是什么看法。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是看不出来的。
第三次结婚,也只能看出上一次的记录,第一次的已经被覆盖了。
结婚证上的信息,和第一次结婚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只有在结婚的时候出示离婚证知道你是离异过的,平时看结婚证或者是户口本都看不出来你到底结了几次婚。
但是联网是可以查询的,当然也没人那么无聊去专门去查询你的这个状态。
三、离婚后再结婚的具体步骤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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