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对方全责,医疗费应由谁先支付?
时间:2023-07-08 15:54:50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的话,那么医疗费一般是保险公司先垫付或者对方先垫付。具体而言,不管是否全责,保险公司都应依法赔付,但是对方也可以先进行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律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就算是先进行了垫付,那么保险公司也应该进行赔偿。

被车撞了谁垫付医疗费

一、被车撞了谁垫付医疗费

1、被车撞了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收款凭证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乘以实际住院天数;

5、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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