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的认定及诉讼的提起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2-25 20:40:42 1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见,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均属于自诉案件,应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刑事责任是对违法者最严厉的一种惩罚,所以对犯罪的认定必须要准确,要严格依据法律判断。对加害人行为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其侵犯的不同社会关系以及造成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具体分析。同一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当然决定了对其的不同认定,既可能是追究刑事责任,也可能是追究民事责任,或者两者都予追究。诽谤罪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就必须证明这种虚构的事实是加害人捏造且四处散布的。同时,还必须证明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我国法律只规定对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受害人精神受损这一请求,不属于物质损失范畴,不能单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分子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所以,受害人尽管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单独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之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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