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公司注销登报公告的,是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公告公司终止,需要报送一份给工商局,是否另外需要留存,法律没有规定,有关机关也没有要求,由清算组决定,因此需要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吊销后仍在经营有什么后果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由于该公司已经不具备经营资格,相当于自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同样公司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三、企业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2.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章程和所有章程修正案复印件;6.全套财务账簿和历年报税资料;7.国税代码章、领购的发票;8.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9.企业联系电话、邮政编码;10.公章、财务章、人名章;11.会计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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