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版权的有使用权吗
版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不同、概念不同。版权就是著作权,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等等。使用权就是行使上述署名权、出版权等权利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拥有版权的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一)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二)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三)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五)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六)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作品构成条件
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
第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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