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一、(5)年检费用多少?
工况检测:75元
绿标:3元
各种检测项目:36元
“检”字标:7元
其他项目参考费用:灯光调整费23元
二、工商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公司)法人应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2011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七)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八)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七)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八)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1.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5.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管中发现和有群众举报,涉及注册资本有问题、需进一步查实的企业。
(九)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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