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警察是否构成犯罪?
时间:2023-07-18 17:04:07 2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根据情节检察院会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综合全案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后者罚金。如果只是打了一个耳光,没有其他情节,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况,很大可能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决定。

公职人员打人一巴掌怎么处理

一、公职人员打人一巴掌怎么处理

1、公职人员打人一巴掌,按照受害者的伤势处理。分别是:

(1)二级轻伤以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二级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死亡,这无疑也对人的生命权利造成了损害。但是,由于行为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权利,因此,仍属于伤害罪的范围,同杀人罪有原则的区别;

3、客观方面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伤害即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

4、主观特征,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亦即,故意伤害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查明伤害的故意十分重要,因为有无伤害的故意是区别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以及过失致人重伤罪之间界限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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