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房产质押公证书有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二、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3、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房地产权证书
5、房产信息单
6、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全文5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