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判决可以上诉。在起诉离婚后,有的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申请撤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在这段时间内,判决书处于尚未生效状态,虽然其尚未生效,但这时法院已经就案件作出了判决,因此原告已经没有了撤诉的权利。
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断是否离婚。离婚判决可以上诉,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或因其他情况而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判决书就生效,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判决书处于尚未生效状态,虽然其尚未生效,但这时法院已经就案件作出了判决,因此原告已经没有了撤诉的权利,不能申请撤诉。
离婚判决书未生效时,能否撤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离婚判决书未生效时,离婚当事人可以撤诉。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撤销离婚诉讼。因此,如果离婚判决书未生效,当事人可以撤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执行离婚判决,则不得撤诉。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不得增加诉讼请求。因此,在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不得撤诉。
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断是否离婚。离婚判决可以上诉,但若当事人已申请执行离婚判决,则不得撤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撤销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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