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驾不构成危险驾驶罪,酒驾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危险驾驶罪,醉驾,酒驾有什么区别?
1.概念解释
酒驾:即饮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但小于80mg/100ml之驾驶行为。
醉驾:即醉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之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罪:
(1)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处罚区别
酒驾与行政处罚
(1)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处以一千元以上但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再犯的,惩罚是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以一千元以上但在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3)当事人如果开的是营运机动车(如机动车、小客车),惩罚是十五日拘留,同时处以五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这之外,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与刑事处罚
(1)2011年,醉驾开始被认定为犯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危险驾驶罪的特点
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133条,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行为,如果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不实行数罪并罚。
危险驾驶罪,醉驾,酒驾,基本区别就在于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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