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要如何进行追收
无论相对于买方还是卖方,我们都需要严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果双方都不会遵守此原因就会容易产生纠纷,特别是在贷款的收回上更需要严守,这是卖方的一种信用,因为当今社会都是先拿贷后会款的一种形式,如何追收就成了卖方最头痛的事情。虽然追收贷款难,但也存在两种方法:
1、协商的形式来追收贷款。如果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欠款问题,将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方法。比如对方平时的信用良好,仅仅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要求延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并非恶意赖帐的,就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平时也可以采取律师函的形式敦促对方还款,并表明自己的立场,给对方一定的压力。
2、法律手段解决来追收贷款。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不同的贷款有不同的贷款条件:
1、个人贷款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住房贷款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汽车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身份有效证明。
(3)具有合法的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信用良好。
(5)持有经办行认可的购车合同、协议或购车意向书。
(6)提供经办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提供满足《中国银行个人信用循环贷款额度暂行管理办法》客户准入条件的相应资料。
(7)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限额的首期购车款能力证明。
(8)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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