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行为主体是什么?
时间:2023-08-06 08:35:43 34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军战场救护秩序。在战场上实施救护制度,尽量救治所有伤员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责任。战争中有条件的救治拒绝危害患者的行为,违反战场救治的要求,直接破坏战场救治秩序,伤害很多官兵的感情,削弱他们的战斗意志,损害部队的战斗力。战时,这种行为性质更差,结果更严重。《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工作暂行规则》等法规明文规定,对拒绝诊治按军约相关规定就诊或转诊的军伤人员,拒绝对危急重症患者进行必要的救治处理的军医人员,违反本规则,违反刑法构成犯罪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在救治岗位上有条件救治,拒绝救治重伤患者的行为。拒绝治疗的对象必须是我们的伤病军人。如果是受伤的俘虏,不构成成本罪。伤病军人不仅要包括狭义的伤员,还要包括因为作战而患病的患者。拒绝救治是指放弃有条件救治的伤员不予救治,一般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三)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军队医务人员,一般是负有救护治疗责任的军事人员。本条对本罪犯罪主体没有直接明确规定,但规定了救护治疗的职务。这个规定包括两个意思。一个是身份,行为者应该是医务人员,包括暂时委托医务人员在内的第二个是从时间上看,这些医务人员在职场履行救护治疗的责任。例如上班、值班、临时救护任务等。行为者不是医务人员,不是履行救护治疗的责任,而是工作结束后,在休假中或者从事其他工作时,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故意。也就是说,知道有重伤的军人,有条件地进行救治,却放弃了。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主体是谁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行为主体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行为主体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