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软件著作权的前提,《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第四条与第七条进行了解释说明。
(一)、首先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申请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的,必须是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是通过继承、受让等方式获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其次就是关于客体的问题,即申请登记的软件,该软件应当是独立开发并完成的,如果该软件是经过原著作权人的许可之后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最终使得该软件在功能与性能方面都有了重大的改进的,也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如果是好几个人合作开发的软件,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就需要共同协商决定由谁作为代表办理,以其名字登记。实际上是存在协商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的,这种情况下,参与合作开发的任何一个著作权人都可以去申请登记,但前提必须是不能损害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并且必须注明其他著作权人的姓名。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之前,首先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1、申请表。申请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是在线打印的,切记不要擅自将表格格式作修改。
2、鉴别材料。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的鉴别材料有程序的鉴别材料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是由源程序和任一种文档的前后各连续三十页组成。
3、证明材料。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著作权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如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正式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登记的软件是在原软件基础上进行开发的,需要提交相关的许可证明;申请人如果是通过继承、受让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继承、受让的相关证明;若存在著作权归属的书面合同或者是有项目任务书的情形,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准备好了相关材料之后,可以直接向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大厅递交申请,或者用挂号信函、邮寄的方式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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