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离婚协议书需到法院起诉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
债权人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具体如下:
1、债权人行使撤销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的权利,但仅限于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的确认,但离婚协议中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仍属于平等主体意义自治的范畴,是普通民事协议;
2、离婚登记时,行政登记机关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侵犯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后,法院应当判决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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