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户口不迁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在目前这种户籍制度下,只要带着离婚文件和户口本,到户籍登记部门进行夫妻关系的更改就可以了。
二、离婚后户口不迁
现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户口不迁出有何处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拟定。如果一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方式。离婚户口迁出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离婚户口不迁再婚
按照我们社会的通常习惯,男女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往往迁入男方家庭。离婚后,很多人的户口还留在男方家里。结婚、离婚是一个人的婚姻关系的状态变化,由民政部门负责手续的办理。而户口的迁入迁出是户籍的变动,由公安机关户籍科室负责办理。离婚结束的是婚姻关系,并不会导致户口的自动迁移或户口本记载事项的变化。需要迁的话,还是要主动申请。那么如果女方户口不迁出,男方可以再婚吗?男方当然可以再婚。男方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是单身,单身当然可以再婚,只是前妻的户口不迁出,新配偶的户口就无法迁入。因为一个户口本上不能出现两个妻子。另外,女方离婚后,户口还留在前夫家庭的户口本上也不会影响其再婚。只是要考虑再婚后户口要不要迁入现任配偶的家庭。所以,可以看出,户口问题和婚姻状态是两回事儿,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的,相互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四、没有血缘关系的户口
每个地区的户口投靠政策不一样,但一般来讲,非直系亲属户口如果没有婚姻关系是办理无法迁入的。通常讲,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办理户口投靠: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直系亲属。如父母对子女,或子女对父母;二、投靠人有房产的,可以迁入户口;三、结婚后夫妻投靠(以结婚证为准,其中一方有当地户口)。以上条件满足任意一条都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办理,如收养子女后,子女可以办理投靠养父母。
五、户口不迁继承权
1,继承和户口没有关系。你户口不签走,你还是你父母的孩子,你仍然是你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2,能不能继承他们的房产和户口没有关系,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才会发生的。而且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即使你户口签过去了,比如你父母立个遗嘱,把遗产全部给别的继承人,那么你一样继承不到遗产。要是按法定继承,即使你户口没签,你父母去世,你也有权继承属于你的那一份
六、结婚户口不迁
结婚户口不迁的麻烦:如果双方家庭距离比较远而结婚后又在其中一方的地区生活的话,万一需要办理到相关业务的时候户籍没迁移的话,就会十分麻烦了,距离远的还得特意请假回去办。而有一些城市,对于孩子上学时候的要求也比较严格,需要父母都必须是当地该区的户籍才可以让孩子在那地区上学这样的要求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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