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通过专项计划的实施,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一、生源地贷款只能到户籍所在地吗
是的,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助学贷款的回执码是什么
回执码是贷款申请高校进行审核的凭证,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涉及到学生的最后一个关键步骤就是由学生将其交至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录入回执校验码,此步骤若没有完成,等于学生自愿放弃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都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款合同回执》(以下“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开《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2)借款学生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交到高校;
(3)高校填写回执编号;
(4)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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