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起诉离婚,需要去街道开具分居证明。但也可以通过签署夫妻分居协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书面声明或拍摄分居照片等途径证明夫妻已经分居。其中,夫妻分居协议必须书面,口头协议无效;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用快件邮寄,并保留邮寄凭证;人证也可以作为证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
要想起诉离婚,需要去街道开具分居证明。如果方便的话,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证明夫妻已经分居:
1.签署一份夫妻分居协议,协议中需要明确双方分居的时间和方式。
2.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有另一方居住的情况。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一份书面声明,声明中需要表明双方已经分居,并且已经达成离婚协议。
4.夫妻双方拍摄一张分居照片,证明他们已经分居。
以上这些途径都可以作为夫妻分居的证明,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5、自己的陈述。
离婚需要街道开具证明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双方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因此,离婚需要街道开具证明的说法是错误的。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在一些地区,街道可能要求离婚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但这并非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婚姻登记机关也应当予以登记。因此,离婚需要街道开具证明的说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不需要街道开具证明。如果您正在考虑离婚,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结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不需要街道开具证明。如您正在考虑离婚,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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