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只要是有完整的所有权证书,就可以办理赠与,房屋只是限制一定期限内禁止上市交易,没有限制赠与。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赠予房屋的流程
赠予房屋的流程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
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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