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吊销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6、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7、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8、饮酒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
9、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12、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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