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4年(1460天)中,你必须具备在加拿大生活了至少3年(1095天),才有资格申请加拿大公民。请注意,如果你成为永久居民不足2年,你不能满足申请公民的居住需求。
当计算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1、只有你申请日期之前的四(4)年前才被算在考虑范围内;
2、在你成为永久居民之前,你住在加拿大的每一天,只能作为半天时间计算;
3、在你成为永久居民之后,你住在加拿大的每一天,作为一天时间计算;
4、因为违反加拿大法律而服刑的时间(如监狱,收容教养所,牢房,劳教所,有条件判刑,缓刑和/或假释),不能计算入居住时间,但是有个别特例;
5、离开加拿大可能会影响你的移民监。只有公民身份法官可以裁定,身在加拿大境内少于1095天的人是否满足了居住要求。
为了帮助你决定何时提出申请,居住计时器有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1、基本居住时间;
2、考虑到服刑时间的基本居住时间,并且
3、身在加拿大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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