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则涉嫌犯罪,应当判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判刑怎么判的
走私罪名较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为例。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再次走私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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