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罪是《刑法》第三章第三节规定的统称罪名,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罪的主要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等。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如下:
1、虚报注册资本罪。
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4、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5、妨害清算罪。
6、单位受贿罪。
7、对单位行贿罪。
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9、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0、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1、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改名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