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按照下列标准量刑:
1、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侵占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在量刑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在相应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巨额起点的,量刑起点可以在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职务侵占罪立案有什么标准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2、或者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表现为利用自身的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有侵占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就会构成职务侵占;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数额巨大的话就是达到十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约束工作者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