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一般是能索要欠款的。如果当事人不按调解书返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调解书经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和离婚调解书的区别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全文5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