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有期徒刑是两个不同的刑罚类型。刑事拘留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有期徒刑则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刑事拘留不属于有期徒刑。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称为刑事拘留。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现 行 犯 与 重 大 嫌 疑 分 子 的 刑 事 拘 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若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另行委托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员的分工、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若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另行委托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方法,不属于有期徒刑。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允许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若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另行委托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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